兒童用品出口需更加關注塑化劑新規。香港于2月規定從2014年7月1日起對兩類塑化劑在不同類型的玩具或兒童產品中的濃度實行限制,基本與發達國家現有要求保持一致;美國國會于近日引進法案S 2120(即“擴展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統稱塑化劑)兒童產品的制造、分銷和進口等目的的禁令的法案”),以修訂《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擬議將舊版中鄰苯二甲酸酯限制令的產品范圍,從兒童玩具和護理用品擴展至所有兒童產品。上述規定將更廣泛影響我玩具、服裝和其他兒童產品及護理品的出口。
生活中,一般人會通過洗滌劑、空氣清新劑、香水、指甲油、潤滑劑等多種消費品接觸到鄰苯二甲酸酯類,塑料袋、塑料容器等物品中也經常能接觸到該物質。而作為兒童,一方面其自身抵抗有毒有害物質的能力較弱,另一方面又長期接觸玩具、護理用品等塑料制品,極易經過皮膚直接接觸、舔舐、咀嚼帶來風險,危害其發育和成長。為此,歐盟、美國等發達國家紛紛出臺一些相關規定,限制兒童玩具及護理產品中含有過量的鄰苯二甲酸酯,我國也已制定了6種鄰苯二甲酸酯在玩具中的限量標準,基本與歐盟、美國一致。
兒童用品及玩具是近年來出口新寵,以玩具為例,2014年1至3月,寧波地區出口玩具達7395批次、1.25億美元,同比分別大幅增長63%和40%,其中輸往美國的有3619萬美元,占比28.94%,輸往歐盟有4190萬美元,占比33.64%,輸往香港236萬美元,占比1.89%。然而在出口大增的同時,企業在生產或檢測方面仍暴露出許多不足。2014年第一季度,全國出口的兒童用品及玩具產品中,共收到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國發布的通報225次,其中,有63批次的產品因鄰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標構成化學風險而受到通報或召回處理,占兒童產品通報總數的28%,涉及產品主要以塑料材質的玩偶、軟球、化裝舞會服裝為主。鑒于上述不斷更新和趨于嚴格的法規,提醒兒童產品出口企業,一是加緊對這類法規的研究力度和深度,盡早預警、盡早改進、盡早打破壁壘;二是提高兒童產品的質量,各標準盡早向發達國家看齊,通過替代物的使用或者產品升級,避免鄰苯二甲酸酯在生產中的使用;三是重視出貨前的最后一道檢測關,將出口風險減至最低。